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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25-04-05 14:58:53 |
然而,过错推定原则并不能涵盖所有证据偏在问题,因而需要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进行补充。 ⑤参见石仲泉:《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的一号工程——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具有统帅意义》,载《北京日报》2019年12月23日。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三是第一次使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称谓,并罗列了六大具体制度,这有利于党的领导制度的全方位落实。而中国共产党不仅是长期执政的党,而且是领导党,党的领导与执政是不能分割的。这些党的领导制度的制定实施,从根本上扭转了一段时期以来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升。中国共产党接受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并不断加以创新发展。 (13)由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决定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首要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党内监督。马克思强调,作为历史的起点,现实的个人是没有任何前提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现实的个人理解人民和社会,始终反对片面抽象的公正观。这三项话语正是法治主体话语和法治价值话语在实践维度上的交汇之处,既是以人民为中心主体话语的重要实践要求,亦是人民的美好生活价值话语进入到法治实践领域的具体表达,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话语原创性的重要体现。(26)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35-236页这就要求秉持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理念,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治理,从而形成集思广益、博采众谋、凝聚共识的局面,让全体人民的力量成为推动法治国家建立的强大合力。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页。具体而言,依靠人民从两个方面表达了人民在法治事业中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民概念的话语表达,还存在着一个更为人们熟悉的语境,即立足于现实社会之阶级差异的现实历史语境。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供给侧问题。可见,美好生活话语正因其表达了人类社会共通性和终局性的价值追求,故应成为法治的根本价值,以此统领生存、自由、平等、安全、发展、尊严等各项价值话语,发挥提纲挈领、照应各方的统合作用。(35)其三,美好生活不仅在包含着物质生活需要等客观硬需要的全部内容,还更加注重人民的精神性需要和价值的实现。 此处虽然没有直接使用人民的美好生活概念,但人民福祉人民的根本利益皆是人民的美好生活的具体表达。(20)这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话语,在承认各阶层、各个体利益多样性的基础上,更偏重表达人民的核心要素,即作为最广大人民的普通劳动者。以人民为中心是关于法治主体的原创性话语,其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创造性、现实性和社会性之人性论构建,深刻表达了人民的主体形象和主体地位。⑤一般认为《巴黎手稿》是马克思青年时期的著作,但是其中确立的劳动—创造—主体性逻辑是马克思一直坚持的。 全体人民对于发展成果的平等共享,并非抽象的平均分配。从词源上看,无论是西方的ius,还是中国的灋,其自身便包含着正义之意。 (3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61页。恩格斯指出:追求幸福的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因而应当是一切道德的基础。 (5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9页。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只有让人民广泛、真实、有效地参与这一事业,充分发挥和尊重人民的创造力,才能保证法治国家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为了人民干事创业,依靠人民干事创业。(26)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35-236页。习近平总书记亦生动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国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就当前法治体系面临的基本矛盾而言,人民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需求的增长,与现有制度、体制、机制的供给不足的对立日趋凸显。 其一,就其外延而言,人民是一个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的概念,要求将全人类中的每一个族群或个体纳入在内。在现实历史语境中,作为真实的人民的劳动者阶级,正是创造了现实历史的大多数人。 (15)在此处,人民正是劳动者阶级的同义语。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页。 (48)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年版,第32页。马克思指出,作为类存在物的人,其主体性的最根本体现在于,其拥有作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劳动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根本目的在于创造。 人的价值的高阶层次则处于人的解放这一根本语境及其人本关怀的关照之下,并显现出强烈的未来指向。(45)在这种抽象的形式公平之下,掩盖的则是无产者和资产者的现实利益悬殊。四、法治实践路径的人民话语表达马克思主义非常强调实践对于人之主体性的意义。他强调,国家由人民所创造,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应当服务于人民。 (11)这表明,马克思对社会和人的社会性的强调,并不是要设定一个抽象的集体人格与个人相对立,而是强调个人的社会成员身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正当性,要求实现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现实有机统一。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旗帜鲜明地阐发了人民主权观念。 同时,马克思还在该文中指出: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52)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可见,正是在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的美好生活的双重要求下,促成了公平正义这一法治内在价值在实践中的实质化和人性化转向。关于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在此意义上,公平正义价值和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构成了方式和目标的关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力量,全体人民必然应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作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人的主体价值人民的美好生活往往被更加完整地表述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方面,作为社会集合的人民,绝非抽象的概念,其不能脱离现实的个人而存在。 这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对法治主体问题作出的原创性表达。法治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必须将人民作为目的而非手段。 ①马克思关于人民在国家制度中主体地位的表达,建立在深刻的人本学和人性论基础之上。(5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6页。 (18)其二,人民是具有高度广泛性的社会整体。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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